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合同.doc
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抵押人):[抵押人公司名称],地址:[抵押人公司地址],联系方式:[抵押人联系电话]。
乙方(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公司名称],地址:[抵押权人公司地址],联系方式:[抵押权人联系电话]。
一、合同双方
1.抵押人
名称:[抵押人公司名称],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负责代表抵押人签署本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2.抵押权人
名称:[抵押权人公司名称],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抵押权资格的主体,具备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负责代表抵押权人签署本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抵押财产
1.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在建工程具体名称],位于[工程所在地地址]。
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筑面积、层数等规模信息],工程形象进度:[目前工程的具体建设进度情况]。
2.抵押财产的范围
该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等全部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建筑材料、设备、已完成的部分工程等。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即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向抵押人提供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以及因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其他债务。
四、抵押登记
1.登记机关
依法负责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
2.登记资料
抵押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抵押合同;
主合同;
抵押人身份证明;
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登记费用
抵押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承担,应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一并向登记机关缴纳。
五、抵押物的保管
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和价值不减少。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进行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等处分行为。
如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复、恢复或提供其他担保。
六、抵押物的保险
1.保险种类
抵押人应按照抵押权人的要求,为抵押物投保财产保险,保险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应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并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债务。
3.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自抵押物投保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4.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承担,应在投保时一次性向保险公司缴纳,并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七、抵押权的实现
1.实现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
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抵押权人书面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足以影响抵押权实现的;
主合同约定的债权提前到期,抵押人未按照约定清偿债务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实现方式
抵押权人有权通过拍卖、变卖或折价等方式实现抵押权。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拍卖、变卖费用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后的剩余部分,应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抵押权人有权继续向抵押人追偿。
3.债权清偿顺序
实现抵押权所得价款应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主债权的利息;
主债权。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变更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2.解除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的;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约责任
1.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按照未还款金额的[具体违约金比例]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2.抵押权人的违约责任
抵押权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抵押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抵押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