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二〇一四年省外招生简章(仅适用于四川省考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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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二〇一四年省外招生简章(仅适用于四川省考生)
一、云南艺术学院招收专业、学制及收费情况
学 学费
系别 招 收 专 业 录取原则
制 万元/学年
音乐
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
类各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弦打击乐演奏)本科
专业
舞蹈学(舞蹈教育)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
舞蹈编导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类各
舞蹈表演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专业
艺术教育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美术学(史论)本科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美术
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插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类各
雕塑本科 5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专业
摄影(艺术摄影)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学本科 4 0.85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设计
产品设计(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类各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专业
动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注:
1.2014年我院预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招收各专业新生共 3000人,文理兼招,无级差;
2.2014 年我院设点考试省(区)的考生,只能在生源地考区参加考试。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具
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专业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3.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是全国“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
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录取前报有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4.录取时,文化与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且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 40分以上,方能按
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第
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
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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