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工伤事故处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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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信息报告程序及处理流程
1)应急救援流程
2 )事故发生后,按照分工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抢救伤员时,要采取正确的救助方法,避免二次伤害;同时遵循救助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防止抢救阻碍或事故蔓延;对于伤员救治医院的选择要迅速、准确,减少不必要的转院,贻误治疗时机。
4)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伤害。
5、事故报告
这里所提到的事故是指重伤(含)以上因工死亡事故、机械事故、损坏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或建筑物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用电话向项目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区域公司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2) 发生事故后,由区域公司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的上报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6、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区域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在政府部门事故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提供与事故有关的如下材料:
事故单位的营业证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有关经营承包经济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及考试卷或教育卡(伤者或死者);
项目开工证,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伤亡人员证件(包括特种作业证及身份证);
用人单位与伤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事故调查的初步情况及简单事故经过(包括:伤亡人员的自然情况、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等);
(10) 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相关照片及影像材料;
2) 事故调查期间,公司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事故发生后,公司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内部事故分析。
7、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应成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事故整改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组织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抚工作。
2)现场整改工作完成后,向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整改措施报告,经政府主管部门复查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
3)公司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处理,组织公司内部事故分析通报会,向公司安委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4)在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同时,应组成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针对负伤人员,要组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保险赔付的申报工作。
5)事故结案后,区域公司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批复上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生产安全事故
区域公司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现场应急组
控制事态
组织抢救
疏导人员
保护现场
现场急救
救援设备、机械和器具
应急通道畅通
急救车辆
事故简况、人员状况了解
送往最佳医院
上报事故简况
企业事故调查组
企业应急工作小组
区域公司善后工作组
根据事态报请上级应急领导组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报请市应急救援组织
施工现场负责人
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区域公司负责人、安全部门
工程所在地建委
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地派出所
集团公司
事故等级
启动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市应急办
必要时启动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
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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