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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众兴菌业”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 年06 月30 日募集资金半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7 年06 月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共包含两次,分别如下: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 年06 月09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水众兴菌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83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5
年06 月2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25.00 万股(以下简称“2015 年6 月首发”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25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8,211,946.83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038,053.17 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 年06 月23 日全部到位,并经众
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80003 号《验资报告》审验。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 年07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水众兴菌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9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 年
08 月 05 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683,333.00
股(以下简称“2016 年8 月定向增发” ),每股发行价格21.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7,349,993.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9,893,838.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7,456,155.00 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 年08 月
05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 )080006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15 年2 月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案》” ,并于2015 年2 月27 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天水众兴
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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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2015 年6 月首发募集资金
1、2015 年7 月10 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众兴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保荐机
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同时将用于“年产12,600 吨金针菇生产线建设项目” 的募集资金 15,496.00 万元,存入募
集资金专户729030110018010071878 。
2015 年8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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