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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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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 受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内蒙古万正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了给小区广大业主创造一个文明、舒适、安全、洁净的生活环境,甲方在广泛征求业主意愿的情况下,自愿将小区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同时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条楼建筑面积: 别墅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分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分是指房屋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单元门厅、化粪池、自行车棚、共用硬化场地、公共绿化带、道路。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给水系统是指小区整栋楼共用给水管道,具体为主管道和单元内立管;从主管与支管接头处到业主户内部分不属于物业公司维 护和管理范围; (2)供热系统是指小区主管道和单元内立管。主管与支管接头处到户内部分不属于物业公司维护和管理范围; (3)排污系统是指小区整栋楼共用的排污管道。出户到排污井之间的排污支管和户内立管堵塞不属于物业公司维护和管理范围; (4)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包括消防设施、路灯、小区围栏、公益性文体共用设施设备等。 三、公共环境卫生 公共环境卫生服务范围包括小区内公共硬化场地、道路、绿化带、设施小品和楼内踏步、扶手、玻璃、单元门、窗台、楼道玻璃。 四、秩序维护 1.内容 (1)负责小区门岗值勤和小区巡视; (2)尽量控制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在小区内进行摆摊和经营; (3)协助业主和相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4)协助业主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制止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2.责任 (1)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小区内突发事件; (2)不承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物品丢失等责任; (3)不承担小区内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 (4)不承担车辆的划痕、磕碰、玻璃破损、车辆和车内财物的丢失责任。 五、绿化管理 绿化管理是指对小区内绿化作物的修剪、除草、浇水、施肥等。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及续聘、解聘约定 乙方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如需继续续聘或解除合同,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随时撤离,不再对服务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业主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权利,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 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解聘、续聘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3. 业主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并向乙方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4. 业主必须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收缴物业服务费用; 5. 在装饰装修房屋时,业主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装修守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6. 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保证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7. 业主在转让房屋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并告知受让方及时与乙方重新签订《业主手册》; 8.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违反本服务区管理规定及《管理规约》行为进行规劝、制止; 9.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费用催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拒交费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法律追溯; 10. 甲方有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协助乙方处理物业的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在处理过程中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1. 入户门过了质保期的,由业主自行负责;水电表属于业主私有财产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损坏,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相邻关系造成利益损害的,由相邻方自行解决。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范围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需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资料; 3.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利采取断水、断电和中止相关服务等措施;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的行为,乙方有权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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