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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工作方案.doc

发布:2018-03-05约1.41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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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减排责任,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20**年污染减排工作奠定基础,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组织开展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任务 (一)暂停审批一批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组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西山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潘保欢、陈继光担任。工业污染治理及综合协调组组长: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工作任务:组织对工业污染治理减排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对全市国控、省控和市控污染源实施监察监测。对全市减排形势进行分析、报告,提出对策。资金保障组组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主要任务:筹集资金,保障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落实脱硫电价、已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工业企业财政补贴;制定和落实财政优惠、配套政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组组长: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主要任务:加快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现有污水厂稳定运行,od减排任务完成。工业企业关停与限产组组长:牵头单位:市经信委主要任务:下达落后生产能力和设施关停通知并组织关停,对火电、冶金、焦化、化工等行业提出限产或停产要求并组织实施。宣传报道组组长:(兼)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主要任务:负责新闻宣传和媒体监督。责任追究组组长:(兼)牵头单位:市监察局主要任务:组织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或行动迟缓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责任追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减排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年度减排计划,确定减排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保证年度减排任务完成,力争超额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及发改、城管、财政、物价、环保等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保障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综合运用价格、财政等经济杠杆,尽快建立健全推进减排长效机制,落实脱硫电价优惠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履行社会义务。工业企业污水设施处理城镇生活污水的,及时按照“保本微利”原则足额补助污水处理费用。 (三)严格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环保部门参加,每月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的,予以警示,并实施责任追究。强化环评“限批”措施,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和地区,暂停受理和审批新增od和s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建项目。 (四)加强部门联动。发改、经信、住建、城管、国土、水务、规划、环保及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各类审批手续办理,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减排重点项目减排核查效果。 (五)加强预测预警。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发改、经信和统计部门参加,结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每月对减排形势进行分析,向市政府和市攻坚行动领导组报告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六)营造舆论氛围。各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减排工作重要意义和减排任务完成好的先进典型,对进展缓慢的重点减排项目跟踪监督,为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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