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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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公司发展与立足之本。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管理,是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实现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保证。
二、公司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领导,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纳入正常的管理轨道,这不仅是考核企业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三、公司下属各项目经理部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制定以防止工伤事故为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更是我们建筑行业的重中之重。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上班前首先做到“一想、二查、三严”,执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经常讲,时时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在公司范围内实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级管理体系,公司由经理主管,一名副经理分管,设质检安全科负责实施条例的执行和具体检查,行使安全否决权;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主管,工长分管,设脱产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各施工队由队长(班组长)负主要责任,设值班安全员负责该队、该班组、该施工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每天都要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三、公司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小组。由公司组织,各项目部指派一名业务熟练、经验丰富、有安全员上岗证的安全员组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检查,并进行评比。逐步建立和健全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各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小组对所属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同时填写、整理各类安全资料。
四、对建筑施工中主要环节、部位分十项内容进行检查评分:即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等项目,具体评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执行。
五、工程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实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对当月、当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清除,出现事故要及时处理上报,并作好安全日记和记录,签字备查。
六、实行公司“三级”生产检查制度,即施工现场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公司月检;半年一小结,年终总结评比制度。
七、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凡是违反安全技术规定和有关安全制度,并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指令,工人可以拒绝执行,如果强迫工人冒险作业而发生事故,由直接指挥者负行政及法律责任。
八、对发生多人重伤或急性中毒、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生产事故,向公司报告的同时,还应向当地安委会、劳动局、总工会、建规委及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一次重伤三人以上(含三人),死亡一人(含一人)、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报告辖区检察院,并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组织调查。
九、对发生事故的项目经理部,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附: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图
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织构架图
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小组组织结构架图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图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织构架图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小组结构架图
第三章 教育培训
一、公司各科室人员、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要认真学习,掌握国家颁布的《建筑法》、《安全法》、自治区《劳保条例》及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各级安全员要学习有关管理制度和科学的施工管理办法,每年由公司组织上述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二、坚持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制度,重点是新工人、民工、临时工。经系统的安全教育合格后,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进场施工。今后由公司每年进行复查和考核,凡特殊工种应统一到规定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才能上岗,无证上岗按违章作业论处,各项目经理部、班组要从严管理。
三、在采用新的施工方法;使用新的机械设备、机具;施工新型结构;工人调换工种,必须对施工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的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四、项目经理和工地负责人、管理人员应积极学习抢救工伤人员和灭火、防爆知识。每个工地要建立工伤事故抢救小组,负责工地的抢救任务。
五、每个星期的星期一由公司质安科组织全公司质安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学习。
第四章 安全生产规定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逐步走向正规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市建规委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安全管理
1、为有效管理安全生产,要求项目部有关资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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