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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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
一、《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旨在引导和激励我区社科理论工作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把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作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加强具有内蒙古特色的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二、《课题指南》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第二部分内蒙古发展专项课题,第三部分为基础理论与学科建设专项课题,第四部分为外语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第五部分为内蒙古民族文化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第一、二部分课题在申报中不受学科限制,鼓励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研究者一般应在所列题目范围中选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题目。第三部分申报要根据学科发展自行选题,《课题指南》不提出具体参考题目。第四部分要按照指定范围自拟选题申报。第五部分以在填写学科类别时要直接注明申报的类型,如“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 “内蒙古发展专项课题”或“学科建设专项课题·中国文学”或“外语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等。
三、今年资助的成果形式主要为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等。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委托项目。
四、申请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内蒙古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和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以及教育部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将对第一、二部分内容采取规划立项和后期资助立项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资助,《课题指南》发布后,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基础围绕指南要求开展研究。申报年度项目的可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随时将研究成果报送我办,我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六、研究成果规范:以专著形式结项的需提交不低于10万字的学术专著,研究时间为24个月之内;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需提交不低于2万字的综合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时间为12个月之内;以系列论文结项的需提交不低于3篇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的论文和3000字左右的研究综述,其中课题负责人独立发表的不少于2篇,完成时间为18个月之内。若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红旗文稿》或专业领域一流期刊发表(转发)的文章,或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认可采纳者的,可直接结项。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课题
本部分课题设立的重点研究方向是围绕内蒙古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引导意识形态领域话语权等方面开展的专项研究,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理论文章,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研究时限为12个月之内。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研究
习近平守望相助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研究
内蒙古少数民族精神文化家园研究
中国梦话语体系的创新与发展研究
内蒙古推进当代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研究
“尽责圆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价值与实践创新研究
中国梦与重振草原丝绸之路研究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研究
新形势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研究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研究
内蒙古社会各阶层思想的基本状况及发展变化趋势研究
当代社会思潮对大学生思想行为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创新实践研究
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创新与经验研究
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模式研究
“三带三创”活动的创新价值与实践研究
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研究
应用网络手段提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管理服务水平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新方法、新载体和新途径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及创新机制研究
科学发展与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案例研究
第二部分:内蒙古发展专项课题
本部分课题为跨学科综合研究,是围绕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设立的基础性、支撑性、前瞻性研究,也可结合盟市区域发展的重要问题设置专题研究。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研究时限为10个月之内,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内蒙古发展研究
打破行政部门壁垒提高服务基层水平研究
内蒙古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与对策研究
平安内蒙古建设与法制化研究
内蒙古精神研究
棚户区改造的经验与价值研究
提升基层治理民主法制化水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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