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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项目操作流程
特许经营项目操作流程
为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配置公共资源,营造公开、公
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特许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
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第25号令)、《市政公用
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26令),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特许经营项目工作流程。
本特许经营项目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准备阶段项目提出部门组织编制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
各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实施方案
实施机构根据实施方案选定特许经营者
招标阶段
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执行阶段按特许经营协议开展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
一、创建协调机制
建议组建“XXX特许经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
协调组、项目推进组和项目评估组。
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
目工作的精神;研究县本级特许经营项目工作推进中出
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制定有关政策;督
促、检查、指导政策落实情况,通报进展情况,就有关重大
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
式确定,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印发,同时报县委、县政府。
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二、提出项目需求
(一)项目范围
特许经营项目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境内外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
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并获得收益,提供
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拟由县政府出资的
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
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项目。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在省政府,涉及我县高
速公路建设项目特许经营事宜,按照《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
《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
“BOT+政府股权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办理。
(二)经营形式和期限
1、经营形式。一是在一定期限内,授予特许经营者投
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
政府;二是在一定期限内,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
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三是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
移交政府后,由政府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内运营;四是国家规
定的其他经营方式。
2、期限。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的
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
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
的特许经营项目,需要超过前述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的,应
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
(三)项目提出程序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
部门(以下简称项目提出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
及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议等,提出特
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实施机构;
(3)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以及提供
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4)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
(5)可行性分析,即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
服务质量效率的分析估算等;
(6)特许经营协议框架草案及特许经营期限;
(7)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
(8)政府承诺和保障;
(9)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
(10)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
2、项目提出部门可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
机构,开展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完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
案。需要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或者开展物有所值评估
的,由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