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稿)《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JTT 1051-2016.pdf
JT/T1051—2016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预案体系构成及各级预案要点2
5基本要求3
6编制程序3
7编制内容4
附录A(规范性附录)省级和市级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5
附录B(规范性附录)运营单位级应急预案主要内容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运营单位应制订专项应急预案的运营突发事件15
工
JT/T1051—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交通大学、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有
限公司、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公共客运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勇、杨远舟、贾文峥、刘书浩、吴苏婷、刘炜、詹坤生、刘元常、冯旭杰、杨新征、
王雨、杨志高、彭宏勤、郭华军、曹国利、张红欣、梁肖、刘爽、宋晓敏、曾小旭、汪国利、凌松涛、李拥军、
刘峻峰、李…、张剑、刘宏泰、白雪翎、凌世清、陈德文、刘文超、余勇萍、白安富、赵晗、岳晓辉。
Ⅲ
JT/T1051—201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体系构成及各级预案要点、基本要求、编制程
序及编制内容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市级人民政府及运营单位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
“应急预案”)工作。因地震、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
他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300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30012GB/T29639
和界定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运营突发事件operationemergency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
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3.2
应急预案response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运营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
制订的工作方案。
注:改写GB/T29639,定义3.1
3.3
应急准备emergency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