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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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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

指南第2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

审核关注要点

填报要求:

一、保荐人应根据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披露情况和核查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中下载《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以下简称《审核要点》)并进行填报。《审核要点》应由保荐人内核部门和投行质控部门复核后,由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投行质控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保荐人公章。保荐人应在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审核要点》和签章页,并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中填报。保荐人应确保其提交的《审核要点》与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中填写的《审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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