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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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备 注 6月25日前 公布高考成绩,本科一批控制线,军校、公安本专科体检线,本科填报资格线。 招生计划先前已公布。 6月29日9∶00
至17∶00 填报艺术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一批一志愿。 7月1日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投档。 7月2日至8日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检,飞行技术专业录检。 7月5日9∶00
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专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志愿,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志愿,体育类本科一志愿。 7月10日至11日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一志愿录检。 7月12日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二志愿录检。 7月13日 公安类专科、直招士官专业录检。 7月14日至15日 自主招生批录检。 7月14日至17日 艺术类本科一批一志愿、体育类本科一志愿录检。 7月16日至18日 文理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 7月19日至20日 文理类本科一批录检。 7月21日
至22日8∶30前 数据整理,公布本科一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7月22日9∶00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含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本科二批第一次填报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春季高考本科一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 7月23日12∶00前 数据整理,投档。 7月23日14∶00
至24日16∶00 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批第一批征集志愿录检。 7月25日 休息。 7月26日至28日 数据整理、划定并公布本科二批控制线、模拟投档。 7月29日至30日 文理类本科二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录检,春季高考本科一志愿录检,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录检。 7月31日
至8月1日8∶30前 数据整理、公布本科二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 8月1日9∶00
至17∶00 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春季高考招生本科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以上均含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文理类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填报志愿,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批一志愿,优秀运动员、实践生专科(高职)志愿。 8月2日12∶00前 数据整理、划定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录取控制线、投档。 8月2日14∶00
至3日16∶00 文理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春季高考本科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录检。 8月4日-5日 休息。 8月6日 整理数据,核对招生计划。 8月7日至8日 专科(高职)批一志愿录检。 8月9日
至10日8∶30前 数据整理,公布专科(高职)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8月10日9∶00
至17∶00 填报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征集志愿,春季高考、体育类专科(高职)批征集志愿,艺术类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8月11日12∶00前 数据整理、投档。 8月11日14∶00
至12日16∶00 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征集志愿,春季高考、体育类专科(高职)批征集志愿,艺术类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录检。 8月13日8∶00前 公布艺术类专科(高职)第二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8月13日9∶00
至12∶00 填报艺术类专科(高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8月13日14∶00
至16∶00 艺术类专科(高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录检。 附件二
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一)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考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三)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奖项且同时符合保送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如未被保送录取,参加高考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范围以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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