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修与更新技术规范-第5部分:通信.pdf
JT/T1218.5—XXXX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设备维修要求2
6更新改造6
7设备评估7
附录A(资料性附录)通信系统专用工器具和仪器仪表9
附录B(资料性附录)通信系统常规维护内容及周期11
附录C(资料性附录)通信系统中修内容及周期19
附录D(资料性附录)通信系统大修内容及周期25
附录E(规范性附录)通信系统设备评估方法29
参考文献31
I
JT/T1218.5—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JT/T121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修与更新技术规范》的第5部分。JT/T1218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车辆;
——第3部分:信号;
——第4部分:轨道;
——第5部分:通信。
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
限公司、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昌俊、王海、付强、廖红中、龚小聪、关国俊、张君、彭慧、沈燕、
李馨、王森、纪文莉、陈鸥、刘琦、刘伟林、苏永阳、秦小虎、谭毅、张汝海、王洋、宋晓敏、
胡昊、吴可。
II
JT/T1218.5—XXXX
引言
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修与更新工作进行规定,既可以为运营单位提供设备管理的指导
性基本要求,也可以有效地提高运营设备的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从而有利于保
障并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JT/T1218拟由六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是确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修与更新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
相关规则。
——第2部分:车辆。目的是确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设备维修与更新的要求。
——第3部分:信号。目的是确立城市轨道交通信号设备维修与更新的要求。
——第4部分:轨道。目的是确立城市轨道交通轨道线路设备维修与更新的要求。
——第5部分:通信。目的是确立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备维修与更新的要求。
——第6部分:站台门。目的是确立城市轨道交通站台门设备维修与更新的要求。
III
JT/T1218.5—XXXX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修与更新技术规范
第5部分:通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维修与更新的基本要求、维修要求、更新改造和设备评估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铁和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的维修与更新工作,其他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
统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