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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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范资
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公路工
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 年版)、《公路工程标
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
标资格预审文件》(2011 年版)、《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
标文件》(2011 年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2008年版)(以下简称为“现行标准文本”)进行了修订,
形成《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公路工程标
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
件》、《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
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
件》六个文本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需要。近年来,《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13
号)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
部令 2015 年第 24 号)相继施行,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施
行;此外,《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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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11号)、《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
685号)、《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公
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等一系列法律
法规和标准规范陆续出台,使得现行标准文本部分内容已不
适应有关要求。
二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
深化改革不断深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
齐下”,取得阶段性进展,有必要将改革成果纳入相关标准
文本。
二、修订的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是改革性原则。充分吸收改革的成果和思路,引导招
投标活动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一致性原则。将现行标准文本在框架和招投标程序
上(包括标准文本各章节的顺序和内容,投标人须知、评标
办法的条款内容、用词用语等)尽量修订一致,方便各级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理解和
使用。
三、主要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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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补充或调整了有关内容。
在施工招标标准文件中新增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补充了在
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利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
行投标人单位业绩、主要人员业绩查询的条款;结合《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
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对分包条
款进行修改完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
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对保证金相
关条款进行调整;根据国家营改增的新政策,对合同条款相
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二)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
确细化了有关内容。补充了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
各类评标办法中,评标因素的类别设置及权重的取值范围;
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中,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
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的设置做了进一步引导,避免由于
数量设置不合理,导致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体现国家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精神,对部分
条款进行了简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不再要求
企业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简化对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和投标文件签署的要求,不再强制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逐页签署;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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