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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doc

发布:2015-08-30约2.36万字共5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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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CNH-2015 (采购)-24 招标人:南华县医院 法定代表人:李俊彬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理人:张庆 开标(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南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CNH-2015(采购)-24 投标总价(元) 交货时间 质量承诺 质保期 供货期承诺 小写: 大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该项目预算价为850000.00元。不再另计货物的供应、代理费、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目 录 22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五章 主要设备技术要求和说明 45 第六章 评标办法、采购清单 49 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遵守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在贵单位参加开标会议时,除携带你们认为必须的资料外,还必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格式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见格式 保证金收据(原件) 投标文件中装入的相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 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应装在一个封套内,该封套上投标人名称,在开标时由评委现场核查,如验证不符或有遗漏的,其投标文件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6、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7、如果投标货物为进口品牌,必须同时出具原产地证明书(含中文版)和中国海关提供的同种型号的同类产品的报关单; 8、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南华县政府公务中心附楼一楼)。   2、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覆盖本次采购项目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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