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倡议书.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创建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
倡议书
全校各族师生们: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我校按照塔城地区教育工委《地区教育系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举措。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学习和宣传民族团结思想,激励我校各族师生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努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在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让我们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建和谐校园、共享文明成果。
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有教职工3758人,虽然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但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在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就职,求学的各族师生既是我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建设的参与者,也是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的受益者,更是和谐校园、文明校园荣誉的维护者。
我们衷心希望各族师生能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创建活动。做文明言行的实践者和宣传者,将校园美德、职业道德、学生美德等文明要求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身体力行“给民族团结献力,为和谐校园添彩”。
我们衷心希望通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积极营造各族师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作为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契机,力争在2015年将我校成功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