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二) .docx
大学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确保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二)高效利用,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投资效益;
(三)规范管理,保障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院设立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调配、报废等工作;
(三)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和安全检查;
(四)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五)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人员培训和管理。
第六条学院各实验室设实验室主任一名,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实验室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程;
(二)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调配、使用、维护、维修和安全检查;
(三)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四)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人员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购置与验收
第七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提出购置申请:实验室主任根据教学、科研需求,提出购置仪器设备的申请,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审批。
(二)论证审核: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购置申请进行论证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审批购置:学院领导根据论证审核意见,审批购置计划。
(四)签订合同: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与供应商签订购置合同。
(五)验收合格: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购置的仪器设备进行验收,确保仪器设备符合合同要求。
第八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设备到货后,实验室主任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检查设备外观、数量、型号等是否与合同一致。
(二)实验室主任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性能达到要求。
(三)验收合格后,实验室主任应将验收报告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第九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实验室主任应制定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规程,明确使用范围、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仪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四)使用仪器设备完毕后,应做好清洁、归档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实验室主任应制定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规程,明确维护周期、维护内容、维护方法等内容。
(二)实验室主任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发现仪器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安排维修。
(四)对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进行记录,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第五章仪器设备的调配与报废
第十一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调配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实验室主任根据教学、科研需求,提出仪器设备调配申请,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审批。
(二)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根据调配申请,进行仪器设备的调配。
(三)调配完成后,实验室主任应做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并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报废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仪器设备达到报废条件时,实验室主任应提出报废申请,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审批。
(二)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报废申请进行论证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学院领导根据论证审核意见,审批报废计划。
(四)报废完成后,实验室主任应做好仪器设备的注销工作,并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信息化管理与人员培训
第十三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仪器设备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四条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实验室人员培训,提高实验室人员的管理水平、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实验室人员应参加培训,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