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执勤及门禁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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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执勤及门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维护工厂秩序和保障安全,使保安执勤及门禁管理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厂区内的秩序,安全查验与防卫,人员、车辆、物品进出的控制。
3 结构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保安队长1名,保安员4名
4 权责
4.1 保安队长: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负责监督执行厂纪厂规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
4.2 保安员: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的相关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5 作业程序
5.1 班制
5.1.1 依公司实际需要,分白班及晚班两班,白班工作时间为08:00----20:00,晚班工作时间为20:00----次日08:00。
5.2 执勤岗位及岗位职责
5.2.1 依公司实际需要,目前设大门岗,视情况安排相应的保安值班。
5.2.2 值班保安应将当班时间内之重要事件、异常事件等记录于值班日志。
5.3 形象要求
5.3.1 保安人员必须做到:精神饱满、纪律严明、礼貌热情、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5.3.3 着装要求:一律着保安制服,帽、武装带,钮扣要整理好,配戴工作证于胸前。
5.4 上下班交接
5.4.1 交接时间:提前五分钟到位,刷卡,上岗交接。
5.4.2 交接内容
5.4.2.1 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证件;
5.4.2.2 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5.4.2.3 明确来访人员访问的情况;
5.4.2.4 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5.4.2.5 对讲机、警棍、充电器、手电筒等物品及其使用的状态,所有交接物品应在交接时当面清点、检查,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正常投入使用;
5.4.2.6 其余未完成的工作。
5.5 查勤
5.5.1 保安队长对保安岗哨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之行为。
5.5.2 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记录表上,查勤可参考以下内容:
5.5.2.1 保安仪容仪表;
5.5.2.2 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
5.5.2.3 物件签收事宜;
5.5.2.4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5.5.2.5 异常事件的处理
5.6 巡逻
5.6.1 保安及保安队长的巡逻可参考以下内容:
5.6.1.1 员工着装穿戴及厂牌佩戴情况;
5.6.1.2 员工上、下班打卡情况;
5.6.1.3 消防设施是否移动、损坏、失效,应急设备是否完好;
5.6.1.4 消防通道是否顺畅;
5.6.1.5 作业现场有无隐患或有无人员在进行危险性作业;
5.6.1.6 水电设施是否正常,用水用电是否有浪费;
5.6.1.7 重要场所的门窗、物品情况;
5.6.1.8 异常人员在车间及办公室的滞留情况;
5.6.1.9 工厂周围有无异常。
5.6.2 保安巡逻应填写相应的《保安巡逻日报》,提交保安队长审核。巡逻时需在相应的地点签到。
5.6.3 白班由保安队长及保安巡查,白班不少于6次,晚班巡查不少于10次。 白班二小时巡查一次,晚班每小时巡查一次,每次巡查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半小时。
5.7 紧急事故处理
5.7.1 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暴力冲突、本厂员工与外厂员工发生争吵、斗殴、抢劫、偷盗等事件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相关领导处理。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5.7.2 火灾、台风、暴风雨等灾害,应以预防为主,若未能及时预防,事发时应立即通知保安及保安队长,并组织人力保护公司财产,同时需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5.7.3 遇员工伤亡、急病时应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主任及司机,安排车辆送往医院或拨打120寻求救护。
5.8 门禁管制
5.8.1 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5.8.1.1 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5.8.1.2 上班时间,属于上班人员因有事需外出时,须填写《人员/物品放行条》,经主管级以上上级核准,交给值班保安作为放行的依据,大门保安于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放行条应及时上交考勤单位核对考勤,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
5.8.1.3 对解雇、辞工的人员,大门保安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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