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1044-2007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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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D 09
备案号:20415—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44—2007 代替 MT/T 698—1997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of prevention and extinguish of mine fire by air stopping
2007-03-30发布
2007-07-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I
AQ 1044—2007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 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 则 2
5 密闭防灭火方案的制定 3
6 密闭防灭火方案的实施 5
7 封闭区的管理 5
8 防灭火效果的强化 5
9 防灭火效果的检验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各种防火墙使用条件汇总表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判断火区气体爆炸危险性的爆炸三角形法 8
Ⅱ
AQ 1044—2007
前 言
本标准对MT/T 698—1997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对原标准第1条的适用条件进行了限定,指出了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密闭防灭火技术的煤矿矿 井火灾防治。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条款。
根据标准技术内容的相关性,删除了原标准 “防水密闭”项,
对原标准的4.2.1,5.2.3,7.2,9.4中有争议的“分步缩封”技术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 对原标准4.6.2封闭方案内容进行补充与完善,
—对原标准8.2,9.1进行了修订,按自然发火标志气体指标,增加了C?H? 和 C?H? 气体分析观 测内容,对具体技术途径不作限制。
对原标准9.3按《煤矿安全规程》对密闭火区的熄灭标准及启封或注销条件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 B 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修订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修订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所、大同矿务局通风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运涛、黄翰文、孟凡龙、罗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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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 1044—2007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的使用范围、使用通则;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管理,防灭火效 果强化和效果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密闭防灭火技术的煤矿矿井火灾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T 1019 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色谱分析及指标优选方法
MT 142 煤矿井下气体采样方法
MT/T 626 矿井均压防灭火技术规范
MT/T 701 煤矿用氮气防灭火技术规范
MT/T 702 煤矿注浆防灭火技术规范
MT/T 757 煤矿自然发火束管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矿山救护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 technology on prevention and extinguish of mine fire by fire seal
一种采取封闭措施断绝氧气来源的矿井防灭火技术。采用这种技术将井下有煤炭自燃危险的区域 进行封闭,断绝其氧气来源,以达到防火的目的;采用这种技术将井下已经发生自燃火灾或外源火灾的 区域进行封闭,断绝其氧气来源,以达到灭火的目的。
注:封闭措施指封堵漏风以达到矿井正常生产期间防火和灾变期间灭火的技术手段。包括建筑各种密闭、建立隔 绝带、留隔离煤柱、堵塞各种裂隙和空隙、形成采空区压实带、人工假顶及水封等。建立密闭是实施密闭防灭火 技术的基础。
3.2
密 闭 ( 名 词 ) air stopping
建筑在矿井生产区与欲封闭区之间的连通巷道中,用于切断连通巷道中的空气流动,同时防止人员 进入的隔离构筑物。
为封闭火区而砌筑的密闭隔墙特指防火墙。
3.3
密闭(动词) seal
建筑密闭的行为。
3.4
封闭区 sealed area
矿井中为了防灭火用封闭措施隔离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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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 1044—2007
3.5
火区 sealed area of fire
矿井中发生火灾时被封闭的火灾区域。
3.6
危险漏风 air leakage in dangerous condition
渗漏入封闭区或火区而产生发火危险的新鲜供氧风流。
4 总则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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