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短期出租合同5篇.docx
北京市房屋短期出租合同5篇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房屋短期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区(县),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出租的房屋已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包括床、桌、椅、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家具和家电。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需续租,应提前与甲方协商。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总额为元,分次支付。首次支付元,第二次支付元,第三次支付元。
2.乙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或收据。
第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金,并有权监督乙方对房屋的使用情况。
2.甲方应保证出租的房屋符合基本居住条件,并负维修之责。因维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变更租赁期限或提前收回房屋。
第五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使用房屋,并负维护之责。因维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遵守租赁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3.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变更租赁期限或提前退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租赁协议中的规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乙方如违反租赁协议中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甲方,并结清所有费用。如乙方有物品遗留,甲方有权处置。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篇2
甲方(出租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是位于北京市的合法房屋出租人,乙方是愿意承租该房屋的合法自然人,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信息
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区,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2.乙方承租的房屋将作为居住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租赁期满,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甲方,并恢复原状。如乙方需要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为元,其中押金为元,租金为元/月。具体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乙方需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次支付时间为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
四、房屋使用及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妥善使用房屋及其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或破坏房屋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应遵守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按时缴纳水、电、气、暖等费用,并妥善保管房屋钥匙等相关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
1.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押金的全部金额。
2.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房屋损坏或物品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为损坏或丢失的物品的原价或重置价。
3.如因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甲方受到损失或受到行政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为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行政处罚的金额。
六、争议解决方式及管辖法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本合同的管辖法院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