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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doc

发布:2017-08-16约7.96千字共2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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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太原城中村改造项目(武家庄)1、2、6号回迁楼 建 筑 钢 材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2015ZJJS-TYWJZ-CLZB001号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签字盖章): 或授权代理(签字盖章): 二〇一五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二部分 投标内容及投标须知 2 一、 总 则 2 二、 招标文件 3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3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五、 开 标 6 六、 决 标 7 七、 合同授予 8 第三部分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9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3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及说明 1 工程名称:太原城中村改造项目(武家庄)1、2、6号回迁楼 2 工程质量要求:优良 3 本次招标内容:钢筋 4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5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6 供货期限:具体见正文第二部分投标内容及投标须知3.2交货时间 7 报价形式:采用一次性报价 8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PDF版)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9日16:00时 10 开标时间:2015年4月9日16时 开标地点: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太原城中村改造项目总包部会议室(太原高新国际A座21楼会议室) 11 投标保证金:三万元人民币(开标前一天交纳) 12 决标:价格决标 13 招标答疑: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4月9日16时。 第二部分 投标内容及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 投标须知(见第一部分) 2.采购材料涉及工程的概况: 2.1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2.2 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3 工程名称:太原城中村改造项目(武家庄)回迁楼 2.4 建设地点:太原市晋源区武家庄 2.5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优标准 2.6 现场条件:已开工 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只要求首钢长治产品,详见“投标报价表” 3.1本次采购材料质量要求,应满足相应国家产品技术标准。 3.2交货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2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除以本标书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解释和变更,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变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向招标人询问。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以邮件形式通知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5. 投标文件的组成 5.1 兰格钢铁现货交易中心网站标书按网站格式报价5.4.10-2015.4.12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8.投标有效期 8.1 本次材料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8.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时第9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适用。同时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9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适用。 9.投标担保 9.1 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并确认投标后,提交人民币叁万元(¥3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9.5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户(银行凭证附在投标文件中): 招标人的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 110010939010596666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润德支行 9.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9.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9.5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修正错误; 1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0.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壹份 投标书正确显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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