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准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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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1、护理人员必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注册,注册地点必需为本院,方可在本院从事诊疗技术标准中规定的护理活动。在岗护士的执业注册必需在有效期内。
2、在我院实习的护理专业学生、进修护士不能单独从事护士执业活动,但可以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展临床工作。
3、对全部调入人员,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好护士注册的审查工作,未办理执业变更手续不得单独在我院从事护士执业活动。
4、职工必需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调入人员必需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5、护理人员脱离工作岗位90 天及以上者〔病、事假、产假或外出进修学习、考察等〕,必需经科室复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前方能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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