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蒋坝镇彭城美丽乡村绿化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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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蒋坝镇彭城美丽乡村绿化工程
施 工 发 包 文 件
招 标 人:江苏天鹅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 放 时 间:2015年3月
项目名称:洪泽县蒋坝镇彭城美丽乡村绿化工程
招管办备案意见: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4
前附表 4
一、 总 则 5
二、 招 标 文 件 5
三、 投 标 报 价 6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9
六、 开 标 10
七、 评 标 10
八、 定 标 12
九、 授 予 合 同 13
十、 其 它 14
第二章 合 同 15
第三章 技术规范 25
第四章 投标文件 2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29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目名称 洪泽县蒋坝镇彭城美丽乡村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 蒋坝镇彭城村 招标规模、内容 绿化面积4300㎡(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 40天(日历天)(施工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部分,需分期施工,待具备条件时实施,期间费用不得增加)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3208270011010000034594
开户银行:江苏洪泽金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号:320308700012
地址:洪泽县东风路114-10号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投标文件份数 文本文件:一正本三副本 澄清和答疑 发包文件发放之日起接受质疑,投标截止日前在江苏·洪泽招投标网(网址)上公布答疑和发包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投标人自行查询。 勘察现场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对现场进行勘察,勘察时须与招标人联系。 发包文件费用 发包文件工本费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987855.27 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日投标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提交的必须与投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序
号 内容 要求的标准和条件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打√或说明) 具有独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投标人申请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项目负责人资质 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投标保证金 按发包文件要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确定废标情况:出现下列情况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
投标文件中无合法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未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发包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和签署,或内容不全、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发包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发包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发包文件规定的期限;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存在重大偏差;
投标报价超过发包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控制价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改变了发包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
改变发包文件规定的暂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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