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与病房、新生儿室患儿转接制度与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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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与病房、新生儿室患儿转接制度与流程
一、产房与病房转接制度与流程
(一)产房与病房转接制度
1、严格实施腕带识别制度,对神志不清、危重和无自主能力的病人使用“腕带”识别。
2、急诊产妇由急诊医生和护士负责护送至产房并与产房护士进行交班。
3、产妇出现临产表现时,病房护士应详细记录宫缩和胎心情况,及时将病人和病历送入产房;接班人员应及时检查胎心、宫缩、胎方位和宫口开大情况。
4、入产房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生命体征、胎心、宫缩情况、胎膜是否已破、羊水量和阴道血量,产妇的治疗情况和卫生处置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
5、产妇产后在待产室观察2小时后由产房护士护送回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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