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安居系统操作ppt(2014年4月南山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上.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 * 非首次申报人才在岗/离职确认:单位基本信息完善并提交后,需在“非首次申报人才在岗/离职确认”对已申报的人才进行在岗确认: 已申报过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备注说明:对已申报的人才信息进行在岗确认后,才能进行人才信息填报。 * * 查看人才资格核查及发放情况:已申报的人才信息,通过“查看人才资格核查及发放情况”菜单,查看人才的相关信息。 已申报过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 * 变更申报信息:已申报的人才,如需变更其申报信息,在“变更申报信息”菜单,修改其相关联的信息: 已申报过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 * 变更申报信息:确认已修改完人才变更信息后,点击“批量上报变更审核”按钮,提交人才变更信息: 已申报过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 * 已申报过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人才首次申报信息录入:人才首次申报信息录入分为“人才信息新增录入(手工填报)”和“批量导入人才信息(批量导入)”两种。 * * 已申报过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人才首次申报信息录入:点击“人才信息新增录入”按钮后进入的页面: * * 已申报过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人才首次申报信息录入:输入完人才信息,点击“暂存”按钮后,返回的列表界面: * * 批量信息导入:点击“批量导入人才信息”按钮后进入的界面(住房专员需在此页面下载系统提供的模板,填写人才信息后再进行数据导入): 特别提醒:人才信息批量导入后,需进入修改页面,完成人才申请材料上传后,方可提交。 批量信息导入:点击“批量导入人才信息”按钮后进入的界面(住房专员需在此页面下载系统提供的模板,填写人才信息后再进行数据导入): 已申报过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 * 上报申报审核:确认人才信息输入无误后,选择人才信息,点击列表下方的信息提交按钮: 备注说明:已经完成信息上报的人才,如果需要修改人才基本信息的,可在操作列点击“撤回”按钮(已审核的不能撤回),撤回对该人才的上报。 已申报过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 * 已申报过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介绍完毕。 首次使用系统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 * 申报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 无法登陆人才安居信息系统怎么办? 属于扩大试点企业名录的单位,在选择“单位用户”注册时,提示“您所输入的单位不属于扩大试点单位,无法进行注册”。是因为如果系统中没有初始化该试点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就会在注册时出现上述情况,请不要着急。通过拨打我们的技术支持电话0755将可解决登录问题。 * * 申报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 对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扫描件有什么要求? (一)目前系统只能接受jpg、jpeg、png、bmp、gif等5种图片格式文件,每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MB; (二)要求加盖试点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申报材料,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可复印后加盖公章扫描)。 * * 申报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 如何批量导入人才信息? 进入系统“电子文件下载”,将下载的《深圳市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人信息明细表》作为导入模板。填写明细表后,进入系统“初次信息申报”点击“导入人才信息”。如果系统提示“error”。请检查EXCEL导入表格中的日期是否是按照“年-月-日”(YYYY-MM-DD)的格式填写的。还需要注意系统只能接受EXCEL(2003版)。仍然无法导入的,请拨打我们的技术支持电话0755 特别提醒:人才信息批量导入后,需进入修改页面,完成人才申请材料上传后,方可逐份提交。 * * 申报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 网上已提交申报材料,是否可以修改? (一)已提交成功的申请材料,需要修改的,在本次申请受理期间内,可进入系统“变更申报信息” 点击“修改”修改信息(包括人才手机号码、开户账号等)或提交相关扫描件。 (二)未提交成功的申请材料,可以进入系统“人才信息批量录入/修改及批量提交”修改信息或提交相关扫描件。 人才安居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 * 内容简介 1 首次使用系统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2 已申报过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3 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 * 首次使用系统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1 首次使用系统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定义 指的是:新纳入的扩大试点企业,从未在系统进行注册操作的;之前纳入的扩大试点企业,从未在系统进行注册操作或已注册但从未提交企业信息及证明材料的。 * * 首次使用系统的扩大试点单位操作说明 系统登录: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8082/wssb/ns_login.jsp,进入到人才安居信息系统: * *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