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避难硐室改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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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等相关通知的要求,进行改造井下永久避难硐室。我矿根据《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确定改造技术措施。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技术要求施工地点为井底车场的永久避难硐室。由于原来的永久避难硐室的支护强度、巷道成形及巷道断面均达不到设计要求;为满足设计要求,对原避难硐室进行升级改造。工程量为32m。施工时,在原有永久避难硐室的基础上进行开帮、挑顶、支护,使巷道断面、支护强度、巷道成形达到设计要求。一、巷道施工技术参数巷道掘进断面:下宽4600mm,中高3400。巷道净断面:下宽4200mm,中高3200。巷道断面为半圆拱形,其中直墙高为1800mm,拱高为1400mm。巷道施工结束,在巷道两侧设置埋管沟槽,其净深为400mm,净宽为400mm。巷道支护采用锚网喷联合支护;锚杆间排距为800×800mm,其中拱部7根锚杆,直墙每侧4根,既每个支护循环为15根锚杆。巷道必须铺设铁丝网,其中铁丝网的搭接长度为100mm,且每隔200mm进行联网。巷道在锚网支护结束后,巷道全断面采用喷浆加强支护,喷浆厚度为100mm。二、巷道施工要求巷道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矿技术部门标注的巷道中心和腰线进行施工;巷道施工结束,巷道的直墙部分和拱部必须在一条直线上,其偏差值不得超过50mm.锚杆必须垂直于巷道的轮廓线,且与巷道轮廓线的夹角偏差不得超过15°,锚杆的外露长度不得超过50mm,确保在喷浆结束后,锚杆的托盘及外露部分全部被喷浆体覆盖。采用锚杆时,顶锚杆使用3支树脂药卷,帮锚杆使用2支树脂药卷。巷道两侧的埋管沟槽必须在一条直线上,以方便于安装各种管道和铺设电缆。安全措施工程施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本措施,不参加学习的施工人员,不得进行参加修复工作。参加施工的班队长、安全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器,随时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前,将东室内的各类杂物全部移走,并摆放在宽敞的地点,以不影响人员行走及运输安全。施工顺序:对巷道进行挑顶→临时支护→扩帮→对巷道全面修整达到设计断面和质量要求→锚网支护→施工埋管沟槽→喷浆。施工过程,先对巷道进行挑顶,挑顶时,必须依照标定的中线进行,挑顶后巷道的拱部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对巷道拱部进行临时支护。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方可进行扩帮作业。每次的扩帮、挑顶的长度为800mm,并及时采用锚网支护。在挑顶、临时支护、扩帮、锚网支护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找掉帮顶的活矸、活石。“敲帮问顶”的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观山,发现顶板有掉渣、顶板脱层等预兆时,能够及时撤出施工地点的施工人员到安全地点进行躲避。观山人员必须站在施工地点的安全地点,并确保退路畅通。挑顶时,必须搭设工作台。工作台采用2吋铁管配合扣件及厚度不小于50mm的大板制作。工挑顶作台扣件必须上紧、上牢固,确保工作台稳固、可靠。二、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挑顶、扩帮时,厚度大于500mm时,可采用放松动炮的方式进行施工。放松动炮时,炮眼深度为1m,每个炮眼内装一个药卷;每次起爆的炮眼个数不得超过5个,采用分次起爆的方式进行爆破。装药时,必须采用正向装药,不得采用反向装药;炸药装在孔底部分,接着装水泡泥,炮孔的其余部分采用黄泥填封。爆破前,必须将爆破地点的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的地点,经安全员、瓦检员、班队长全面检查,确认安全、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爆破结束后,至少等待15min,确保炮烟全部吹散,由瓦检员陪同安全员进行检查瓦斯及顶板情况,确保安全后,施工队的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地点。绞车运输安全措施修复前,必须在修复地点安设信号点铃,信号点铃随修复地点前移,与修复地点的距离不得超过10m。信号统一规定为“一停、二拉、三放”,拉放绞车前,必须将施工地点及运输线路上的人员全部撤离就近的硐室或轨道斜井2#车场后,方可进行拉放矿车。出货前,必须将矿车采用“十”字阻车器稳固好后,人员方可进入修复地点。出货时,人员必须站在矿车的两侧,严禁站在矿车的正前方或正后方。修复地点所需的材料运输到位后,将矿车稳固好后,方可卸车,卸下的材料摆放在巷道的两帮宽敞的地点,以不影响绞车运输及行人为准。为防止材料顺巷道下滑,采用10#铁丝将材料固定在棚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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