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docx
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
为促进社区监督委员会规范履行职责,促进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组织
1.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由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商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评议当月社区“两委”的工作情况,党务、居务、公共事务公开及财务管理的情况等。
2.例会专题讨论的议题需先报党组织书记同意并可邀请相关领导或人员参加。
3.监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监委会会议须全体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决议事项全体委员通过方为有效。
二、例会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组织学习贯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纪工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研究工作。根据工作职责范围,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和量化,责任到人,研究确定一段时间内的监督工作重点,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的方法。
三、例会记录
社区监督委员会每次召开工作会议,都要做好记录,并且列为档案内容存档。根据会议研究内容的重要程度,可分别向街道纪工委、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