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之主管管辖分析报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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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一、民事案件的主管 二、民事案件管辖概说 三、级别管辖 四、地域管辖 五、裁定管辖 六、管辖权异议 一、民事案件的主管 民事案件主管的概念 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 法院主管与其他机构、社会组织主管的关系 二、民事案件管辖概说 民事案件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民事案件管辖与主管的关系 划分法院之间管辖民事案件范围的原则 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负担 原则规定与灵活规定相结合 维护国家主权 管辖恒定 管辖恒定,是指管辖权的确定,以原告起诉时为准,此后无论案件情况有何变化,案件始终由受诉法院管辖 管辖恒定是诉讼经济的必然要求 民事案件管辖的分类和种类 民事案件管辖的理论分类 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共同管辖、选择管辖与合并管辖 民事案件管辖的种类 三、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的概念和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 案件性质 影响大小 繁简程度 诉讼金额 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重大涉外案件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海事、海商案件 除专利行政案件外的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单选)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四、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的概念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的定义和原则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住所地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的诉讼管辖 原则:“原告就被告” 对公民起诉 由当事人住所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被告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形式,又没有办事机构,则应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平与王坚固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子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02单选) 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03多选) 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 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 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 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4—第33条,规定了四类九种案件 合同纠纷案件 侵权纠纷案件 票据纠纷案件 海商事纠纷案件 司考题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丙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在丁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某若想追究吴某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03单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司考题 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张三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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