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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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2015年修订版)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 社会保障卡号
户 籍 所 在 地
实 际 居 住 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只可依法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实际用工单位)的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从事 工作, (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
2、派遣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 (常白班、 班 运转、轮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时数为 小时,每周休息 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个完整昼夜的休息);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计,发放途径按照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的约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由 (甲方发放、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乙方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为 。
3、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形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另计,发放途径按照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的约定执行。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为 ,单价为 元,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超过定额部分,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计。
(4)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办法,合理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应当按规定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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