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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度3月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doc

发布:2018-06-22约1.03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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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讨论大讨论大讨论大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为指导,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实践成功经验,积极吸收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司法制度的本质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司法权的来源上,司法权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在司法权的配置上,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配合在司法权的行使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又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在司法权的运行方式上,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等等。这一司法制度既继承了我国古代法制文明的优秀成果,又吸收了国外法治的有益成分,具有资本主义司法制度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符合我国国情,保障和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三维护”的职责使命以“大学习、大讨论”为动力,始终牢记“第一要务”,做科学发展的服务者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实现律师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始终牢记“核心原则”,做人民权益的维护者把执业为民作为律师的执业理念,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律师的基本职责,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始终牢记“价值追求”,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依法参加诉讼活动,着力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自觉弘扬法治精神,着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着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始终牢记“首要责任”,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充分发挥律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社会矛盾纠纷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需要正确理解法律,不断的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法律是手中的武器,必须精通法律,具有精湛的业务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深刻理解各项法律的立法精神和立法本意,准确适用法律,真正坚持法律正义,才不至于在各种干预司法独立的不良风气面前茫然若失,不知所措。认清形势,忠于职守,正确履行职责,切实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即“三拥护”),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即“三维护”),达到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统一(即“三统一”)。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改善知识结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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