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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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综合管理
1.1、分承包方负有实施文明施工的责任。分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是对分包工程施工项目的文明施工直接负责人,也是治安和消防的直接负责人。
1.2分承包方应实现施工封闭化、围栏标准化、现场硬地化、厕所卫生化、仓库和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工程应减小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鼓励美化建设工程周围环境。
1.3、文明施工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封闭施工、场地道路硬化、安全防护和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厕所、仓库、水电设施及污水排放设施。
1.4、分承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堆放、场地道路、临时生产设施进行统一合理布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1.5、分承包方的项目经理必须制定并且不低于总承包方的要求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目标、标准、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指定各作业场所、材料堆放场、生产设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人。
1.6、文明施工制度的内容包括:
(1)、明确各责任人的权力和义务;
(2)、环境管理;
(3)、场地临时设施管理;
(4)、安全生产和防火管理;
(5)、安全教育培训;
(6)、卫生管理。
1.7、分承包方应建立文明施工档案,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城监、质监、监理等部门对施工现场检查情况一并归档,并报送总承包方归档,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1.8、分承包方应当加强施工队伍的全面管理,坚持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接受“无暂住证”人员。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上岗证》,出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个人《出入证》,《上岗证》、《出入证》必须按总承包方的规定式样统一制作,并在入场前将所有入场人员的花名册报送总承包方备案审查。
1.9、分承包方应当做好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盗、防火措施,对各类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公安机关。
2、场地、设施和环境建设
2.1、分承包方主体结构施工队的围网封闭应当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式阻燃安全网,要求平整、绷紧、密拼连接、整齐美观,不得漏挂,脱落。安全网应为100平方厘米不小于2000米的密目式绿色围护立网。鼓励围网封闭采用新式美观合格的材料。
2.2、施工现场的建设材料和设施,不得堆放在围墙和围板外,且须与办公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要砌池围筑、杆料要立杆设栏、块料要起堆叠放,堆放高度等必须符合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的考核要求。
2.3、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厕所、仓库、设施)统一采用砖混结构或彩钢板搭设,要求宽敞、明亮、整洁并设置防火标牌和防火设施。
2.4、施工现场生产区内严禁设置厨房和工人宿舍,禁止在生产区内留宿,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现场负责保卫工作的保安人员除外,且保安人员必须由事先已在总承包方登记备案的人员担任。
2.5、分包工程竣工后,分承包方应当在一个月内(市政道路工程在通车半个月内)拆除工地临时设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地及四周环境要及时清理干净。
3、安全生产
3.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应当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各类洞口和脚手架应当设置护栏及防坠安全网。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应当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3.2、安全帽颜色按:A)业主和监理公司采用白色安全帽。
B)总承包方高级管理人员采用黄色安全帽,帽沿四周设二道黑色相间色带;中层管理人员采用黄色安全帽,帽沿四周设一道黑色色带;一般管理人员采用红色安全帽,帽沿四周无色带。
C)现场来访嘉宾采用红色安全帽。
D)分承包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分承包方施工队长采用蓝色安全帽,施工人员采用橙色安全帽。
其他要求:同一种颜色的安全帽必须采用同一型号和材质。
3.3、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位置合理、固定牢固,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具进场必须在进场前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当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3.4、施工现场内木材加工间、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乙块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动用明火必须由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在现场核验签字后报总承包方工程部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内、办公室、仓库禁止使用木材以及其他易燃材料烧水、煮饭等。
3.5、木材加工间、仓库、动火现场、作业区域、吸烟室以及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场等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各类有效防、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
3.6、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明显的危险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必须符合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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