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641-1992劳动护肤剂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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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护肤剂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641一92
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of
skin-protectiveagentforworker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护肤剂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劳动护肤剂的生产、使用和销售。
2 引用标准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7916 化妆品卫生标准
GB7917.1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汞
GB7917.2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砷
GB7917.3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铅
GB7917.4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甲醇
GB7918.1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总则
GB7918.2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GB7918.3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粪大肠菌群
GB7918.4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绿脓杆菌
GB7918.5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7919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3 术语
3.1劳动护肤剂有效组分
直接影响防护效果的组分。
3.2 劳动护肤剂安全性
劳动护肤剂本身不引起人体产生近期或远期危害的性能。
3.3 劳动护肤剂防护效果
劳动护肤剂在防止有毒有害因素危害人体时所起的作用。
3.4 劳动护肤剂使用性
使用劳动护肤剂时的舒适性、与皮肤粘附性、洗涤性等总称。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一09一01批准 1993一03一01实施
GB/T 13641一92
4 分类
劳动护肤剂分为五类:
a. 防水型;
b 防油型;
c. 皮膜型;
d 遮光型;
e. 其他用途型。
5 技米要求
5.1劳动护肤剂卫生指标必须符合GB7916规定。见附录A,
5.2 劳动护肤剂必须具有不对人体皮肤粘膜产生原发性刺激和致敏作用及化学物经皮肤吸收而引起
全身毒作用和远期效应的安全性。
5.3 劳·动护肤剂必须进行防护效果评价,确定有效后方可生产、使用、销售。
5.4在产品标准中,除了必须有5.1-5.3条包括的内容外,还应有下面的质量指标:
5.4.1感观指标:色泽、香气等;
5.4.2 理化指标:耐热性、耐寒性、粘度、pH值、有效组分含量等;
5.4.3包装外观指标。
5.5 劳动护肤剂使用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5.5.1使用时,能粘附在皮肤上,但不得使皮肤产生粘腻等不舒适感。
5.5.2 使用后,必须易于清洗。
6 检验方法
6.1卫生指标的测定按GB7917.1-7917.4及GB7918.1一7918.5规定进行。
6.2 安全性评价按GB7919规定进行。
6.3 防护效果评价按人群现场试用观察方法进行,要求必须有对照组,有客观观察评价指标。
6.4 感观指标的评定采用对照标样,进行对比的方法进行。包装外观的检验采用目测。
65 使用性的评定采用收集和统计试用者主观反应的方法进行。
66 理化指标的测定按下列规定进行:
561 耐热性
根据产品标准的要求,将试样放入调至规定温度的恒温箱内,保持到规定的时间后取出,观察有否
异常现象出现。
66.2 耐寒性
根据产品标准的要求,将试样放入相应温度的冰箱内,保持到规定的时间后取出,待恢复到室温后,
观察有否异常现象出现。
6.6.3 粘度
根据产品标准的要求,在产品制成若干小时后,取试样放人调至规定温度的恒温箱内,保持到规定
的时间后取出,用旋转粘度计按规定的转子及转速进行测定。
6.6.4 pH值
取1份试样,加入10份煮沸冷却燕馏水(重量比),经搅拌,使之完全溶解(为了便于溶解,允许适当
加热后待冷却)后,用酸度计进行测定。
6.6.5 有效组分含量
成品中的有效组分的测定按产品规定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配制工艺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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