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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5.11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ppt

发布:2017-12-21约7.31千字共6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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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经济权利与自由权的区别 自由权是用于对抗国家的防御权,与此相对应的国家观念是夜警国家、警察国家,要求国家消极的不作为不作为,属于第一代人权的范畴。 社会权是人权在现代社会的扩展。要求国家积极干预社会生活尤其是经济生活,消除经济、社会的不公平而产生的社会弊端,限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强者,帮助和保护弱者,属于第二代人权的范畴。 1. 财产权 【法条链接】:宪法第13条 【法理探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合法性 【实例分析1】老人手持《宪法》抗强拆 【实例分析2】:嘉禾房屋拆迁之痛 【法理探讨】:物权法草案违宪? 【国外事例】:波茨坦郊外的老磨坊 【实例分析3 】: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 第13条 :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合法性 法律条文 问题: 《条例》的违法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4条: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第16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17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湖南嘉禾拆迁:拆迁能够株连九族? “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 “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 “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 网址:/z/hnjiahe/index.shtml 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 视频: /z/video/cqzndzh/index.shtml 案情: /z/cqzndzh/ 最牛钉子户案情 图中是一处已经被挖成十米多深坑的工地中央,孤零零矗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个孤岛……这座小楼的主人是原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的被拆迁户 ——杨武、吴苹夫妇。 鹤兴路片区80%的房屋系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修建,年久失修,火灾隐患严重。由于资金原因,鹤兴路片区一直未能拆迁,直到2004年,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重庆南隆)与政府签订协议,拿到了鹤兴路该片区的旧城改造项目。 2004年8月31日,片区项目改造贴出动迁公告,随后该片区280户陆续搬迁; 10月后,由于没有达成协议拒绝搬迁,吴苹家被断水断电,小楼的四周被开发商挖出十米多的深坑,成了“孤岛”。 2005年2月,开发商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要求九龙坡区房管局裁决杨家限期搬迁。 2007年1月11日,九龙坡区房管局于下达了拆迁行政裁决书,要求杨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搬迁,交付房屋。 由于杨家仍未搬迁,九龙坡区房管局遂于2月1日向九龙坡区法院提起《先予强制拆迁申请书》,此案进入司法程序。 3月19日,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 法院的裁定并未让杨家屈服。吴苹在3月19日裁定发出当天便拒绝签字。随着3月22日最后时限迫近,21日下午,房主杨武爬进了自己早已不住的房子。当着大批围观群众和众多从全国各地赶来的记者,杨武夫妇在楼顶上升起了一面国旗,并打出一幅横幅,上书“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3月22日,院没有进入这座号称“最牛钉子户”的二层民宅进行强拆。法院又责令户主于3月29日前自行搬迁,但杨武夫妇逾期未搬迁。随着中外媒体从四方八面赶到重庆采访这则新闻,杨武、吴苹夫妇成为中外媒体追访的焦点人物。期间,海外一些媒体评论说,如何妥善解决“最牛钉子户”,将测试中国是否真诚落实刚通过的物权法,也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考验。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 先后组织六次调解。3月28日下午,九龙坡区委书记接待吴苹三小时。4月1日,在法院组织下,拆迁双方基本达成口头协议2日下午,双方签字生效。按协议,吴苹选择了异地实物安置方案,开发商将其在沙坪坝开发的一处门面房,按同样面积交付吴苹,并获得九十万元营业损失补偿。吴同意此方案。拆除工作当晚19时开始施工,22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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