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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验资报告模板(共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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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验资报告模板(共5篇) 验 资 报 告 委托单位:四川眉山盛达运业有限公司 验证单位: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印制 验 资 报 告 华地会验字[2012]001号 四川眉山盛达运业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12年2月15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全体股东于2012年2月15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12年2月1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00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验资事项说明 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四川 华地 报告日期:2012年2月15日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12年2月15日止 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组建及审批情况 贵公司由自然人胡斌、甘文林、郑选、黄媚、曲晓杰、曲晓坤和郭建英等七人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12年02月08日取得四川省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登记名预核准字[2012]第00405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由股东于2012年2月15日之前缴足,其中:胡斌应出资人民币3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甘文林应出资人民币1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郑选应出资人民币1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黄媚应出资人民币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曲晓杰应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曲晓坤应出资人民币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郭建英应出资人民币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12年02月1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胡斌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34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4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01001040008867账号内。 甘文林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7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7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01001040008867账号内。 郑选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7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7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01001040008867账号内。 黄媚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6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6万元于2012年 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01001040008867账号内。 曲晓杰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01001040008867账号内。 曲晓坤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5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存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东坡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401001040008867账号内。 郭建英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万元于2012年02月15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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