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九州理论强化班行政法-吴鹏讲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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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中国人民大学 吴 鹏
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 1 4 → 2 个人、1 件事、4 个程序
官 民 ②行政复议 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
管 ①行政管理 行政主体→相对人:行政行为 告 ③行政诉讼 原 告→被 告:行政行为
民 官 民 事 官 ④行政赔偿 请求人→义务机关:行政行为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
国家权 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
一、宪法 (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
公民权
行政立法权
二、行政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
行政组织法 (行政主体)
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 (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
§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自治法规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
自治区 省法规 1 省规章 1 部委、直属机构
自治州 自治县 市法规3 市规章3
1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
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
种类裁量权
二、合理行政原则 —→ 理性 →产生原因是裁量权→ 幅度裁量权
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程度裁量权
2.考虑相关因素:即正当考虑原则。
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合法
不合法
合理 不合理 不合理
例1: 1998 年,国务院发布通知,禁止各级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2002 年,某港资企
业与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某市政府予以审批,并通过规章《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
对港资企业承诺固定回报。2005 年,市政府单方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而国务院原通知要求“充分协商”、
“妥善处理”。→对某市政府的做法进行评论,论述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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