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合同履行受挫.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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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件的定义: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重述(第二版)》第261节规定:“在一份合同已被订立以后,如果非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了某起事件的意外发生,而这份合同正是以这起事件的不发生为基本前提才订立的,结果导致该当事人履行合同变得不现实了,那么他履行合同的义务便应被解除,除非合同条款或者周边环境做出了相反的规定提示。” 基本规则:根据合同受挫的本质,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依赖自己的过失行为引起的合同履行受挫,从而逃避合同责任。 【案例】Maritime National Fish v Ocean Trawlers (1935) 【案情】被上诉人是一位船主,上诉人从被上诉人那里租了一条名为“圣休斯贝”的拖网船,该船只有配备专门设备后才能作业,并且双方都知道,必须申请营业执照才能使用拖网船。上诉人为5条船申请5张执照,但有关当局只批准了3张,并要求上诉人提供船名。上诉人提供船名中没有租来的“圣休斯贝”,因此该船不能作业。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支付租金,上诉人辩称合同已经履行受挫。官司打到上诉法院。 【判决】驳回上诉。合同并未履行受挫。 【案例】 Jackson v Union Marine Insurance Co (1874) 【案情】原告是一位船主,被告于1871年11月签订合同租用原告的一条船,从利物浦航行到Newport,在那里装上货物并尽快运送到旧金山。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规定,船主对航行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害和事故不承担责任。该船于1872年1月2日启航,但在到达Newport之前,在威尔士海湾搁浅。到2月15日,被告另租了一条船运送货物。2月18日该船摆脱困境,但修理工作直到8月才完成。被告拒付租金,船主向法院起诉。 【判决】原告败诉。合同履行受挫。 【案例】Hirji Mulji v Cheong Yeong Steamship (1926) 【案情】当事人双方于 1916年12月签订一份合同,船主同意自 1917年3月17日期将一条船交承租人使用,为期10年。但在3月初该船就被政府征用。船主以为政府很快就会将船交换给他,于是询问租船人:如果那样的话,是否还愿意继续租用这条船,承租人表示愿意。事实上,政府直到1919年2月才将船交还船主,但这是承租人拒绝租用。船主诉至法院。官司经过三审打到上议院。船主理由是:承租人在合同履行受挫后再次确认了租船合同,因而应受合同约束。 【判决】履行受挫事件自动终止了合同。双方义务均已免除。 合同履行受挫,又称合同履行落空,是指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发生某种事件造成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合法,或者已经履行的义务与合同规定的义务有本质上的不同,而事件的发生并不是由于合同的当事人的过失,这就属于合同履行受挫。 【案例】 Taylor v Caldwell (1863) 【案情】1862年5月27日原告与被告协商签订了租用被告的音乐厅的合同,原告自同年6月17日至 7月15日 以及8月5日至19日之间连续举办几场音乐会。但在第一场音乐会举办之前,音乐厅突然因火灾被烧毁,双方对此均无过错。原告无法举办音乐会,起诉至法院称被告违反合同,未能提供举办音乐会的场地,并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已经浪费的支出。 【判决】合同不能履行不是被告的过错,合同因此受挫而被解除,双方都被免除了合同义务,被告不承担赔偿的责任。 【案例】Condor v Barron Knight (1966) 【案情】一支流行乐队签订了一份演出合同,规定乐队每周演出7个晚上。但在演出之前乐队中年仅16岁的鼓手生了病,医生建议她每周只演出3个或4个晚上。乐队与对方就合同是否履行受挫发生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判决】鼓手不能按照规定的方式履行合同,属于合同履行受挫。 双方当事人以某个特定事件的发生为基础签订合同,如果规定的时间没有出现或者被取消,就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受挫,并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加冕案件 【案例】Krell v Henry (1903) 【案情】被告为观看国王爱德华七世连续两天的加冕仪式,在加冕典礼队伍经过的道路旁边旁边租了原告旅馆的一个房间,租期正好是国王加冕的日期。被告预付了定金25英镑,并约定其余款项在观看加冕典礼时一并付清。双方都清楚租房的目的是为了观看国王的加冕典礼。后因国王生病,推迟了加冕日期。房东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房租,遭到被告拒绝,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履行租房合同。初审法院法官依据“隐含条款”原则,判决合同存在一个隐含条款,即加冕典礼应当举行,并据此判决合同履行受挫。原告不服,向上诉法院上诉。 【判决】国王加冕日期推迟,使合同履行受挫并被解除。 【案例】Herne Bay Steamboat v Hutton (1903) 【案情】原、被告签订了一份合同,在6月28日和29日“原告的船应当由被告支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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