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上海市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2006..doc

发布:2017-01-08约小于1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编号 上海市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 示 范 文 本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由订立电子邮箱服务合同主体参照使用。有关划线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可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 二、在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不得利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复制、发布、传播 - 1 - 制定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