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年年红债券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清算的提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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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年年红债券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提前终止清算的提示公告
平安年年红债券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成立于2009
年1月21 日,存续期限为八年。因本集合计划于2012年3月22日至2012年4月23日
期间,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亿元人民币,根据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
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平安年年红债券宝集合资产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和《平安年年红债券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于2012
年4月23日终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将依据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平安年年红
债券宝集合资产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平安年年红债券宝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本集合计划进行清算,并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审计。
自20 12年4月24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和托管人在扣除清算费用、管理
费、托管费等费用后,将本集合计划资产按照委托人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比例,
以货币形式分派给委托人。我公司将在公司网站上对最终清算结果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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