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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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 秦皇岛市抚宁县第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山东金光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拟将 北奔重卡4S店 工程由乙方总承包施工,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北奔重卡4S店工程
2、工程造价(大写): 贰拾陆万 元(人民币)
¥: 260000 元
二、承包范围:
该工程项目的中央空调主机、末端系列产品生产及安装。
三、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2010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0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2、本工程质量标准为:样板工程。
3、乙方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和规章制度,应在开工前交监理审核。
五、工程款支付:
1、工程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
2、设备进入现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30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35 %;
4、质保期到7日内付清质保金。
六、调整价款的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款为工程合同价款。
七、施工用料:
乙方采购的设备等主要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向甲方提供合同证明和出厂证明,并在材料到货12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八、乙方工作:
1、按双方约定,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开工前准备及办理进驻现场的相关手续。
2、按双方约定及合同条件,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的施工。
3、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
5、组织强有力的项目领导班子。按照双方约定的工期要求,保证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
6、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整体形象要求所需的各项工作,加强服务、配合意识。
九、保修:
保修期限: 二 年。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所形成的文件并与该合同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乙方
乙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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