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机构及人员配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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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新陶一矿字〔2012〕159号
肥矿集团蔚县新陶阳矿业有限公司一矿
关于成立职业危害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
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单位、科室:
为加强我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按照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煤安监字【2012】172号文的要求,我矿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一、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组 长:张守森
副组长:吕俊明、徐劝华、王学辉
成 员:技术科、安监科、调度室、综合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
科 长:王振旺
专职管理人员:王克伟、刘 刚
三、领导机构职责
1、矿长是全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职业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
2、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分管范围内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者。
3、技术总工程师对全矿职业卫生负技术指导责任,是职业卫生技术管理第一责任者。
4、安全副矿长对全矿职业卫生负监督监察责任,是全矿职业卫生工作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者。
四、管理机构职责
1、负责制定全矿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年度计划、职责分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工作。
2、监督检查各施工地点职业危害防治的落实情况,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危害个人档案,定期组织职工查体。
4、督促落实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安装到位。
蔚县新陶阳公司一矿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 职业危害防治 领导机构 管理机构 通知
发: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相关科室、部门,存档
蔚县新陶阳矿业有限公司一矿综合办公室 2012年4月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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