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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PDF

发布:2018-02-16约59.69万字共39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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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 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大桥工业区塘下片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 号华贸中心1 号写字楼22 层) 宏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发行股数 1,771.00 万股 预计网上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7,083.10 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晓及其配偶林萍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余金杰、秉原安投资、华云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 本次发行前股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东所持股份的 公司2010年12月新增股份的持有人秉原安投资、华云投资还承诺:自完 流通限制及期 成该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0年12月23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限、股东对所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新增股份。 持股份自愿锁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陈晓、林萍、余金杰三人承诺: 定的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 (或控制)的发行 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持有 (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持有 (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发行人股东、监事余金杰还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 (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 (或控制)的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 日 1-1-1 宏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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