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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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西华师大校〔2013〕27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一期简称“质量工程”、二期简称“本科教学工程”),是坚持科学发展,强化学校内涵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设立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
第二条 为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该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根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西华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西华师大教[2009]1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质量工程”项目包括:质量工程Ⅰ、质量工程Ⅱ、质量工程Ⅲ等三个方面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
第四条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包括:专业综合改革类项目、课程建设类项目、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类项目、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项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列出的相关项目等五个方面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建设项目。
第五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原则:统一规划,分年实施;统一预算、分年拨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绩效考评。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学校各类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经费管理。
第二章 主要内容及资金来源
第七条 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质量工程Ⅰ:新专业建设、教改教研项目、教材建设(含精品教材、规划教材)。
(二)质量工程Ⅱ: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综合实验区等标志性教学成果的建设和申报。
(三)质量工程Ⅲ(简称“大学生科技创新工程” ):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大学生科技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鼓励大学生科技创新。
第八条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专业综合改革类项目:新专业建设、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二)课程建设类项目: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视频公开课程、教材建设(含精品教材、规划教材)。校级规划教材经费资助单列,资助额度参见《西华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西华师大校[2009]256号)。
(三)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类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科专业竞赛项目。
(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项目: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计划项目。
(五)其他项目:学校设立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列出的相关项目。
第九条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
(一)财政部、教育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财政拨款;
(二)学校自筹的专项经费;
(三)国家级和省级立项的“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一次性给予经费配套资助(但不重复配套,立项为省级及以上的校级项目建设经费计入配套经费),配套经费从项目立项的第二年开始拨付;
(四)校级“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由学校安排专项经费,对校级项目进行培育和建设;
(五)主要项目及项目资助建设经费按当年资金下达计划执行,实行预决算管理。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条 项目经费按照“统一预算、单独核算、分年拨付、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教务处、实验设备处、校团委等部门根据“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目标,项目申报立项、评审情况,提出经费安排建议方案,计划财务处按照学校“统一规划、分年实施”的管理原则纳入年初财务预算。
第十一条 教务处、实验设备处、校团委等部门按照其管理的子项目类别,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将项目经费划拨到各实施子项目的明细项目。计划财务处按照“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设立子项目类别,在各子项目类别下设立明细项目,按照子项目类别实行“项目账”核算和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专项经费的年初预算定额标准。
(一)国家级、省级项目的预算定额标准,按照每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下达的预算定额标准执行。
(二)校级项目的定额预算标准按照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执行。
第十三条 项目专项考评奖励的预算定额标准。
(一)为鼓励教师和教学单位积极申报该项工程建设项目,学校对评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的建设项目,除资助经费外,还设立专项经费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项目奖励标准:按照《西华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试行)》(西华师大校[2013]1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项目结题经费的预算管理。
(一)质量工程专项中预留20%的经费用于结题;
(二)项目年度检查合格,方可启动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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