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00T 25.2-2003 预包装鲜苹果购销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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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等级指标 2
6 试验方法 3
7 检验规则 3
8 标签和包装 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苹果主要品种的果径分类 5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各等级苹果果径要求 5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苹果各主要品种、等级的色泽要求 6
前 言
本标准是在GB 10651《鲜苹果》的基础上,参照 UN/ECE FFV-01 《苹果和梨》,根据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标准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深圳市农林渔业局联合提出。
本标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罗湖分局、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布吉农产品批发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刘晓颖、周向阳、郑镜雄、黄深华、陈建民、范青、沈彬、林锦辉、林丹颖。
本标准于2003年3月15日首次发布 :
预包装鲜苹果购销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鲜苹果购销的基本要求、等级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在深圳市购销的预包装红富士、嘎拉、秦冠、国光等鲜苹果,其它品种鲜苹果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汞限量卫生标准
GB 2763 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10651—1989 鲜苹果
DB440300/T24—2003 预包装水果标签和包装要求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 1995年发布)
术语和定义
GB 10651—198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果实完整
指果实无任何足以损害形态完整的破坏或严重损伤。
良好
果实无机械伤、虫咬或腐烂,完全适用于食用。
洁净
果实表面无明显的尘土、药物残留及其他外来污物的污染。
异嗅或异味
指果实吸收其他物质的不良气味或因果实变质而产生不正常的气味和滋味。
不正常的外来水分
指经雨淋或用水冲洗后表面湿的果实。若果实从冷库或冷藏车内移出,由于温度差异而带轻微凝结水,是允许的。
成熟
指果实已达充分发育阶段,能保证继续完成成熟过程,此时为可采成熟期。
成熟度
已达成熟的苹果,成熟度是表示果实成熟的不同阶段,我国一般可分为可采成熟度、食用成熟度、生理成熟度三个阶段。
果形
指具有本品种果实应有的形状和特征,如外形有严重偏缺,致使变形的果实,即为畸形果。
色泽
系指本品种果实成熟时应有的色泽必须符合品种和等级规定着色度。
果径
指果实最大横切面的直径,是测定果实大小的依据,以毫米(mm)计。
果梗完整
指果实带有完整的果梗,凡带有受损的果梗不能认为果梗完整。
果面缺陷
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机械的作用,对果实表面造成的各种损伤,包括刺伤、碰压伤、磨伤、日灼、药害、雹伤、裂果、病虫果、虫伤、水锈和垢斑病以及其它小疵点。
果锈
果锈包括果实梗洼、萼洼及果面上的片状锈斑和网状锈斑。
容许度
由于苹果在采后分级中存在疏忽,以及在采后处理和贮运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品质变化,规定一个低于本等级质量的允许限度,称为容许度。
基本要求
各品种、各等级的苹果,果形应完整良好。
各品种、各等级的苹果,应无病虫害。
各品种、各等级的苹果,应新鲜洁净,无异嗅或异味,不带不正常的外来水分。
各品种、各等级的苹果,应细心采摘,充分发育,具有适于市场销售的可食性成熟度。
各品种、各等级的苹果,应无毒、无害,宜于食用,符合GB2762~2763及有关食品卫生的国家规定。
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
等级指标
优等品
本等级苹果应品质优异,果形、色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果梗、果肉完好。
本等级苹果应无果锈、无果面缺陷。
一等品
本等级苹果质量次于优等品,优于二等品,果形、色泽具备本品种应有的特征,果肉完好。
本等级苹果应无果锈,单个水果允许有下列规定不影响一般外观和贮藏质量的轻微缺陷:
——果形的轻微缺陷
——发育的轻微缺陷
——色泽的轻微缺陷
——果面缺陷总面积不得超过0.25㎝2,缺陷数不超过2个。
本等级苹果允许果梗轻微损伤。
同一预包装中有果面缺陷的苹果个数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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