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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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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

为做好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推进车辆管理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也为跟进

发展需求,公安部对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进行相关修正,最新车辆管理所等

级评定如下:

22

1、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1分)

符号:P1

定义: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登记证书按照规定渠道订购,印刷和制作质量符合标准。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软件检测和查阅资料相结合。

(1)查阅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订购或领用凭证资料,现场检查机动

车号牌、行驶证的制作、印刷质量以及防伪标识、尺寸规格等,使用等级评定专

用软件检测机动车登记信息工作数据库中的登记证书编号、行驶证编号;

(2)现场检查办证窗口是否按规定启用新版行驶证。

分值确定:

(1)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按规定渠道订购或领用,得0.4分;

(2)机动车号牌符合标准,得0.2分;

(3)登记证书编号、行驶证编号符合规定,得0.2分;

(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行业标准,启用新版行驶证,

得0.2分。

注:①第(1)项未得分的,P1项不得分;②第(1)、(2)、(4)项有一项

未得分的,不得评为二等以上车辆管理所。

2、机动车登记业务岗位、流程和法定证明、凭证(2分)

符号:P2

定义: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设置业务岗位,并按规定业务流程办理机动

车登记,各业务岗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审核法定证明、凭证,档案内的法定

证明、凭证齐全、有效。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调阅档案和查阅资料相结合。

(1)使用等级评定专用软件在机动车登记信息工作数据库中随机抽取50辆机

动车登记信息(不含状态为“转出”、“注销”),抽取的机动车登记业务办理

日期在2009年1月1日至考评2个工作日前的时段内。业务类型:注册登记

20辆(其中,进口小型汽车10辆、国产小型汽车10辆),变更登记15辆,

转移登记(含转入)15辆。调阅相应机动车档案;

(2)对照岗位人员及变动情况名单,检查机动车登记信息工作数据库中记载的

岗位人员姓名;现场检查机动车岗位设置、窗口标识设置、岗位审核事项;

(3)检查档案内法定证明、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使用等级评定专用软件在机动车登记信息工作数据库中,随机抽取初次登

记日期在2005年1月1日以后的10辆重点机动车信息(包括使用性质变更、

初次登记日期变更、技术参数不符等),检查机动车登记是否规范。

将抽取的信息和检查情况填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考评项目信息记录表(一)》。

分值确定:

(1)对外窗口标识设置统一和规范,按规定的业务流程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得0.5分;

(2)50份机动车档案中法定证明、凭证全部真实、齐全,得1分(其中,发现

1份档案不真实或不齐全的,扣0.5分);

(3)机动车登记业务办理规范,得0.5分(其中,发现1份档案不规范的,扣

0.2分)。

注:①考核县级车辆管理所时,抽取30辆委托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登记信息

(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各10辆);②县级车辆管理所的业务岗位

设置,符合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基本岗位;③对申请人出具机动车合法

有效证明、凭证的,未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得评为二等以

上车辆管理所;④第(3)项未得分的,不得评为三等以上车辆管理所。

3、查验机动车(3分)

符号:P3

定义: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和《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查验机动车,确

认机动车唯一性;核对机动车技术参数,登记的机动车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

本地机动车技术参数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辖区道路行驶的货车和挂车按照规定规范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防护装置。

评定方法:暗访、现场检查、软件检测和调阅档案相结合。

(1)检查车辆管理所提供的查验员名单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2)查看机动车查验岗人员设置情况:民警负责进口机动车、中型(含)以上

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挂车、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及法定监销机动车的报废解体监销业务

的机动车查验,并采用现场监督、抽查复核等方式对其他车辆类型和业务种类的

机动车查验进行监督;

(3)检查查验项目落实情况: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规定的项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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