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外观结构通用检验规范10年9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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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外观结构检验通用标准
文件编号:QW-EM-001
制定日期:20
页码: PAGE 1/19
核准: 审核: 制表:
文件修订记录
版本
页号
修订内容
日期
制定者
1
1/15--15/15
初次发行
2005-
李燕辉
2
1/17--17/17
增加显示屏、触摸屏及镜片的外观检查项目
2009-09-09
陈军
3
1/17--17/17
增加首页“特别说明”,定义与其他文件冲突下的执行办法
2010-02-01
陈军
4
1/25--25/25
增加印刷缺陷检验标准,增加油漆的外观检验方法及判定准则
2010-09-08
陈军
特别说明:
由于本标准为通用性规范,故此标准与客户特殊要求或IQC检查基准书的外观要求产生冲突时,以客户特殊要求为第一执行原则,次之按IQC检查基准书的外观要求为准,工程将每月一次根据执行部门反馈信息完善本标准内容。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半成品、外购物料及附件之外观结构的检验判定。(如有不能以文字或数字标准进行判断的状况,可依担当工程师或品保部长级以上或研发担当签样作为判断依据;如客户有特别标准要求,则以客户为准。)
2. 抽样水准及检验结果判定标准:
详见品保部发行的QC抽样检验计划.
3. 检验方式:
照明标准:目视检验时应将样品放置在冷白色莹光灯之环境中,产品距离光源50-80CM,检测目标面亮度亦须达到600-900LUX。
目视位置:眼睛距离待检零件或组件约30-50CM
3.3目视角度:目视眼光与所示之平面在成45度和90度。
3.4 目视时间:小于5秒;
3.5视力要求:矫正视力1.2以上,不能有色盲;
检验工具
厚薄塞尺、卡尺、二次元、三次元、针规、标准菲林片等
大理石平台、盐雾试验机、砝码、百格测试刀、高低温测试箱、1H铅笔、扭力计、电批等实验测试设备;
透光测试治具(对应机型面板PCB)
标准实配治具(检验治具)、螺纹塞规、实物样品
定义:
5.1 “面”
5.1.1“面”是用来限定不同的面用不同的观察距离,如果检验者在规定的距离内看不见任何缺陷,就算合格。
5.2 “刮伤”
5.2.1“有感刮伤” 产品表面脱漆,并伤及塑材之刮伤或以指甲前端轻触产品表面痕迹,如有停滞或段落感发生,称为有感刮伤。
5.2.2 “无感刮伤”以指甲前端轻触产品表面痕迹处,如无段落感发生,称为无感刮伤。
5.3 限度样品:对于文字难以描述清楚或不易判定状态之外观缺点,以提供承认样品及说明图片,供检验时依据。
5.4塑胶类
黑点:因杂质造成塑胶射出品表面黑色粘状物,颜色越深,可接受的面积越小。
顶白:因模具顶针问题造成塑胶制品顶针处外部出现白色圆弧。
缩水:因成型不当或结构问题造成表面之凹陷。
流痕:因成型不当或模具问题造成表面出现波浪状或线状纹。
缺料:因塑胶成型不当或产品结构问题造成表面产品某些部位未射饱。
结合线:由于塑胶材料的聚合出现于表面的模糊列裂缝或显著的线或图样。
毛边:制成品在沿着合模线及角落处形成的成型挤料或突出物。
料花:因原料未烘干或其它原因造成表出现异色斑点。
磨伤:因模具变异造成的表面不平整的痕迹。
刮伤:塑胶件因与其它物品相磨擦造成表面条状或片状痕迹。
烧焦:塑胶件表面温度过高造成的棕色或黄色的痕迹或条纹。
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表面颜色不同、分为可擦拭和不可擦拭。
杂质:因灰尘、异物造成印刷图案表面出现粘状突起物。
汽泡:塑胶成形过程中含空气或水汽的圆球、在透明件中尤为明显。
变形:成形品因为某种原因造成边缘或面的弯面不平。
间隙:组装后两个不同部件在装配接触面不能完全吻合而出现的现象。
断差:组装后不同两个部件在装配时两接触面出现不处于同一平面的现象。
6. 区域的建立
6.1 伸缩屏车载多媒体系列
A面:LCD COVER,LCD BEZEL,外框以外面壳表面及外框正面。
B面:车载DVD TOP CASE 两侧及后板表面
C面:BOTTOM CASE表面
6.2 车载多媒体系列
A面:外框以外面壳表面及外框正面。
B面:车载DVD TOP CASE 两侧及后板表面
C面:BOTTOM CASE表面
6.3 其它类
A面:正面及顶面明显可见区域
B面:左右两侧面及背面之区域
C面:底部之区域
注解:
S(mm): 面积为S的点,
L(mm): 长度length
d (mm): 对象间的距离
w(mm):宽度
7、标准细则
7.1注塑零件检验标准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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