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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某隧道施工安全技术.doc

发布:2019-07-10约2.22万字共1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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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隧道工程施工是公路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类型之一。由于地质勘察的局限性, 常常导致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状况的未知性和受地形、气候因素的不利影响及不同施工单位能够采用的施工技术的局限性,致使在施工中可能出现诸如坍塌(塌方)、涌水、瓦斯爆炸等安全事故,有的甚至发生过特大安全事故。因此,在隧道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采用和实施、施工安全行为的监督和规范、现场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消除,在此基础上才能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一节 一般安全要求 隧道工程施工,由于危险性较大,因此应将安全工作贯穿到从施工准备到交工验收的施工全过程;在思想上要重视、组织上要落实、措施上要具体、行动上要积极i要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观念,切实抓好总体性安全工作和具体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以确保安全施工。总体性安全工作是指为了施工单位处理好隧道工程施工中“人、机、物、方法、环境”之间的关系,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而进行的安全工作。对总体性安全工作的要求如下: (1)工地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停车场、材料库、油库、配电房、炸药库、卫生室设置地点应避开不良地质地带;同时还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洪标准。 (2)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均须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了解地形地貌,使人人都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3)施工前应组织技术攻关、熟悉图纸和整个工程概况,并进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尤其是对浅埋、涌水、涌泥、煤层(含采空区)、断层、黄土、暗河等不良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必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讨论,必要时应组织专家会审(论证)。施工方案一旦确定,不得擅自更改或变动,如确需更改须经集体研究,并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对易发事故的施工地段,应事前编制针对性强的施工预防措施。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牌和佩戴袖标的工地值班安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隧道施工的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 (5)在隧道内工作的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辆驾驶员、电(气)焊工、架子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有条件的工地(如高原工地等)应对上述工人进行心理测试(人体三节律),不合格者当天不得安排进洞作业。 (6)施工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审定施工方案,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制订出安全技术措施,按国家文件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到位。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遵循“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职工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8)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要有检验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劳动保护用品要有质检证明书,并经安监人员认可方能使用。 (9)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明确责、权、利;必须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对预防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简称“三违”)的职工要视其影响和造成的损失给予必要的处罚,奖罚宜及时兑现。 (10)建立严肃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织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 代,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特殊情况要在现场当面交代清楚。如有严重险情,必须组织人员撤离险区,设立标志,派专人看守,同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必需的防护措施。 (11)在洞外100~200m处设急救材料存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以及各种适用工具等。 (12)对所发生事故(事故苗头)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13)隧道内施工机械、临时设施、施工用电等应符合第二篇第一章的有关要求。 (14)进洞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工作服,电钻工还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15)禁止在工作面拆卸或修理机械。 第二节 洞口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一、洞口开挖施工安全技术 (1)洞口段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护。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3)爆破作业应符合第二篇第十二章的安全要求。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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