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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方案.pdf

发布:2018-09-06约9.56千字共1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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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 电力行业是关系到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 要基础产业。近年来,我省积极实施电力政企分开、厂网分 开、主辅分开改革,加快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优化调整电源 结构,强化节能环保改造,千方百计保障电力供应,不断提 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 展。2015 年,我省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117 亿千瓦时,同比 增长2.8%;省内发电量4619.4 亿千瓦时,增长2.8%;电力 装机容量达到9715.7 万千瓦,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 到11.5%;加快实施“外电入鲁”战略,全年电网接纳省外来 电497.6 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7%。同时,一些体 制机制性障碍和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主要是生产环 节中单一的计划管理体制、销售环节中统一的政府定价机制 以及运营领域中统购统销的垄断经营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市 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电力资源配置中市场还没有发挥决定 性作用,在发电侧和售电侧等竞争性领域和环节还没有形成 有效竞争,市场主体活力尚未充分释放,在政府统筹规划、 依法监管、维护行业秩序方面还亟待改进和加强。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 1 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5〕9 号)及配套文件精神,深 入推进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加快现代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结 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 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电力体制 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理念,针对我省电力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进一步完善政 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 开两头的体制架构,遵循“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改革 路径,加快构建“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 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形成具有竞争活力、健全 完善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 在改革推进中,要把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 力可靠供应作为前提条件,遵循电力商品的实时性、无形性、 供求波动性和同质化等技术经济规律,保障电能生产、输送 和使用的动态平衡;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着力构建主 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 价机制,激发企业内在活力,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 定性作用;要把保障民生用电作为底线,充分考虑企业和社 会承受能力,切实保障民生和基本公共服务的用电供给,完 善阶梯价格机制,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 2 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平稳;要强化节能减排,提高可再生能 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完善有 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促进电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 业升级;要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完善监管措施和手段,改进 监管方法,提高对技术、安全、交易、运行等的科学监管水 平。 二、改革路径 (一)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建立市场 化定价机制。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 业准许总收入和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 性环节电价,实现市场化定价。 (二)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释放市场主体 活力。在加强电网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的同时,在发电侧、售 电侧等可竞争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组织 结构和市场体系。 (三)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促 进电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有效衔接电力市场供需平衡,有序 放开发用电计划,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和跨省跨 区交易,逐步扩大市场化电量的比例,实现电力电量平衡从 以计划手段为主向以市场手段为主的平稳过渡。 (四)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构建规范化市场交 易平台。将电网企业原有的电力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 3 实现相对独立运行,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 力交易服务。 (五)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 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 严格按照我省能源规划组织实施电源建设和电网布局,为有 效开展市场化交易、实现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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