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4571—2023+生态公益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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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40
CCS B 60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4571—2023
生态公益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accounting and monitoring for ecological public?welfare forest carbon
2023-10-09 发布 2023-11-09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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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57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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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571—2023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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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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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Ⅲ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碳库的确定与选择 2
碳库计量方法 4
碳汇监测方法 7
附录A(资料性) 样地调查取样记录表 9
附录B(资料性) 江苏省部分公益林树种的含碳率 12
附录C(资料性) 江苏省部分公益林树种单木生物量异速生长方程 13
附录D(资料性) 江苏省部分树种根茎比与生物量转换扩展因子参考值 14
附录E(资料性) 不同森林类型地下生物量、灌、草及枯落物生物量换算参数 15
附录F(资料性) 碳排放计量参数记录表 16
参考文献 18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江浩、王磊、万欣、谢友超、何冬梅、祝亚云、王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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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公益林碳汇计量监测的碳库确定与选择、计量监测的技术体系与方法及监测的相 关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生态公益林的碳汇计量监测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LY/T 1237 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
NY/T 1121.4 土壤检测 第 4 部分:土壤容重测定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公益林 ecological public?welfare forest
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以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者服务为主要利用方向,并依据国
家规定和有关标准划定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注: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3.2
碳汇 carbon sink
植物群落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将其固定在森林植被和土壤中的所有过程、活动或
机制。
3.3
碳库 carbon pools
具有累积或释放碳能力的库或系统。
注:通常包括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枯死木和土壤有机质五个碳库。
3.4
地上生物量 above?ground biomass
土壤层以上以干重表示的植被所有活体的生物量。
注:包括干、桩、枝、皮、种子、花、果和叶及草本植物。
3.5
地下生物量 below?ground biomass
所有活根生物量,通常不包括难以从土壤有机成分或枯落物中区分出来的细根(直径≤2.0 mm)。
3.6
枯落物 litter
土壤层以上,直径≤ 5.0 cm、处于不同分解状态的所有死生物量。
注:包括凋落物、腐殖质,以及难以从地下生物量中区分出来的细根。
3.7
枯死木 dead wood
枯落物以外的所有死生物量。
注:包括枯立木、枯倒木以及直径≥5.0 cm 的枯枝、死根和树桩。
3.8
土壤有机质 soil organic matter
土壤中通过微生物作用所形成的腐殖质、动植物残体和微生物体的合称。
注:包括不能凭经验从土壤中区分出来的直径≤2.0 mm 的活细根。
3.9
碳储量 carbon stock 一个库中碳的数量。注:单位为吨碳(tC)。
3.10
含碳率 carbon fraction
单位质量干物质的含碳比例。
注:无量纲。
3.11
生物量扩展系数 biomass expansion factor; BEF
生态公益林的林分某树种(组)单位面积生物量与蓄积量的比值。
3.12
碳计量与碳监测 carbon accounting and monitoring
对现有生态公益林的碳储量、碳汇量和监测区域边界范围内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查与测算。
3.13
碳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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