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II评估实施细则(终)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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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建
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
CPⅢ测设与评估实施细则
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技术依据 2
第三章 职责与分工 3
第四章 测量范围及内容 4
第五章 精测网复测 5
第六章 加密测量技术方案 10
第八章 CPⅢ网测量与数据处理 25
第九章 CPⅢ网的复测与维护 36
第十章 CPⅢ网测量评估 40
第十一章 资料整理 42
第十二章 附件 45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CPⅢ测设与评估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以下简称汉十高铁)工程CPⅢ测
设与评估管理工作,满足轨道及相关工程施工、运营及养护维修精准定位的要求,特制
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对CPⅢ测设与评估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适用于汉十高铁测量管理工作
全过程。在执行铁路总公司颁布的测量标准、规范、验标的基础上,对本办法所规定事
项必须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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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CPⅢ测设与评估实施细则
第二章 技术依据
(一)《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二)《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三)《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规范》(TB10054-2010);
(四)《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五)《高速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4-2010);
(六)《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
(七)《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八)《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107号);
(九)国家、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相关的技术政策、标准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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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CPⅢ测设与评估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 建设单位职责:
协调、监督和检查评估、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和进度。根据设计院的咨询意
见确定特殊地段 CPⅢ测量技术方案及复测周期。
第四条 设计单位职责
CPⅢ测设前,对 CP Ⅰ、CP Ⅱ控制桩和水准点桩进行全线复测,编写复测报告,报评
估单位评估,公司审批。用于指导施工单位 CPⅢ测设工作,并对复测数据的正确及完整
性负责;轨道工程施工前,参加公司组织的 CPⅢ检验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位职责
配置足够的满足要求的人员和设备;在 CPⅢ标志埋设前对 CPⅢ标志逐个进行检查,
并留有记录;在 CPⅢ测量前应对精测网密度不足的地段进行同精度加密,保证起算点数
据的精准;测量过程中定期对所用仪器进行检校,保证测量数据的精准;内外业操作要
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及时提交数据,并保证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 监理单位职责
对 CPⅢ标志进行抽检;施工单位的外业测量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
处理数据。
第七条 评估单位职责
编写 CPⅢ测设与评估实施细则;对施工和监理单位测量人员进行内外业的培训;对
施工单位的 CPⅢ网测量外业进行检查和指导,对施工单位提交的 CPⅢ网测量数据进行
评估;对其采用的起算数据的正确性和兼容性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并进行指导,对合格段落的数据编写评估报告;按要求定期向公司汇报评估工作的进展
情况;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协助公司做好 CPⅢ网测量
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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