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咨询师考试论文--论“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问题.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PAGE 6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婚姻家庭咨询师论文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论文题目:论“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
的相关法律问题
姓 名:
身份证号:
所在省市:
所在单位:
论“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问题
【内容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在现实生活中,第三者介入合法婚姻,导致合法婚姻关系终结、家庭解体、刑事案件多发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渐渐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本文从“第三者”介入的成因、认定“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如何取证和获得赔偿来维护无过错方的权益;“第三者”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怎样建立幸福和谐的婚姻家庭生活等多角度作简要分析。 【关键词 】 第三者 侵权赔偿 婚姻家庭
近年来婚外情泛滥,导致许多家庭悲剧,社会舆论将此归责于“第三者”。“第三者”介入合法婚姻家庭,使该合法的婚姻关系受到破坏或妨害的案件逐渐增多,致使婚姻家庭关系遭受威胁甚至严重的破坏,产生了一系列涉及社会稳定、家庭和睦和子女成长的社会问题。 首先,“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直接导致恶性刑事案件数量的增多,影响社会安定。其次,“第三者”破坏了传统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模式。最后,“第三者”破坏了婚姻和谐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离异家庭中的青少年犯罪比例高达40%以上。作为妇联系统维权战线上的一名工作人员,长期关注婚姻家庭问题,接待许多婚姻家庭出现问题的当事人,对“第三者”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婚姻悲剧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思索和探讨。 一、“第三者”产生的原因 随着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于婚姻家庭不再满足于生活的相互扶助,更追求精神上的愉悦,并在此基础上有了实现脱离家庭的个人自由的可能,这为第三者存在提供了条件。第三者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常见的有这样几种: 1.夫妻间的感情: 有些人因为现有婚姻中没有感情或出现严重障碍,从而转向婚姻之外寻找感情寄托。如夫妻双方互相需求得不到满足、价值观念不一致、夫妻二人“自我”不相容、没有建设性的沟通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和谐幸福,“第三者介入”就不会发生。有些夫妻婚前感情基础不好或是婚后不注意感情的培养,矛盾冲突不断,爱情逐渐消失,这时“第三者”介入就会发生。因此,发生外遇,夫妻双方都是有责任的。 2、面对压力寻求刺激和解脱 有些人因为工作上不顺利,压力大,或当自己的婚姻生活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得平淡单调时,宁愿冒着家庭破裂的危险以婚外恋的刺激与兴奋来缓解内心的苦闷和抑郁。 3.自身的道德和价值观念 决定“第三者”介入是否发生的最重要的因素是自身的道德观念及价值观念,特别是对配偶及家庭的责任感、义务感。一般而言,道德感及责任感越强的人,越不会发生“第三者”介入。 二、“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的认定 1、正确认识“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的概念 (1)“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的概念 “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是指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发生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从而故意导致他人夫妻感情破裂,希望与之成为合法配偶的行为。 由此可见,“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是一种具有特定主体、特定主观故意和特定客观后果的侵权行为。首先,从主体来看,“第三者”可能是有配偶者,也可能是未婚者,但被介入者,一定是合法配偶关系的人。其次,从主观上,“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的行为要有拆散他人合法配偶或希望与之成为合法配偶的目的。最后,客观后果,“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是实际实施了在上述目的支配下的两性关系。 (2)精神恋爱不属于“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 我认为要认定“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就必须是与有配偶的人发生性行为。一般的婚外恋,如果仅仅是精神恋爱,并未发生两性关系,通常不应认定为“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比如目前较时髦的“网恋”,这种行为,完全是虚拟的,可能对方完全是个同性冒充的。 (3)“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我认为“第三者”介入的对象一定是合法的婚姻家庭。如果希望介入的是违法的婚姻关系,其对象不是合法的配偶,也是不能构成“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的。比如说,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发生两性关系,与一般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或同性恋者发生两性关系,都不能认定为“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 2、认定“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应注意的问题 (1)“第三者介入”通常是指通奸、姘居的行为。 通奸是指有配偶的男女与他人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姘居是指有配偶的男女与他人公开共同居住生活并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姘居是一种严重侵害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目前社会上的养“小蜜”、包
显示全部